华统股份:3亿元签约浦江县年出栏1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日期:2020-08-14 12:45
和义务
  1、甲方负责做好涉及本项目规划区内的林地、农用地等统一流转到镇集体公司或村经济合作社,再通过租赁等合法方式流转到乙方或乙方为本项目开发而设立的项目实施公司,由项目公司合法取得上述用地的经营权。所涉建设、租赁、流转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同意项目实施公司享受浦江县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同时甲方积极协助项目实施公司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同意项目设施农用地期限与租赁期限一致。
  4、甲方在生猪养殖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租赁用地完成所有养殖场区外的通电、通讯、通水、通路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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