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8-14 12:45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对方为浦江县白马镇人民政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浦江县白马镇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浦江县白马现代生态规模养殖场项目。
2、项目建设:常年存栏经产母猪 5000 头,年出栏商品猪 10 万头以上,需用地面积约 376 亩,其中 5 亩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