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开展动物检疫证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0-08-06 15:33
存和遗失情况,进行清查核实,摸清底数。
  2.严厉打击,规范秩序。严厉打击管理相对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未持有有效动物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屠宰动物行为;屠宰企业屠宰未附有效动物检疫证明行为;非法印刷、买卖、伪造、变造、转让动物检疫证明等行为,特别是通过互联网买卖动物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
  3.严查违规,整顿队伍。严查官方兽医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违规购买和倒卖动物检疫证明行为,隔山开证、乱开证、开假证、不作为不开证等违规出证行为,动物检疫证明上下联不一致、填写不完整不规范行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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