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2-11-16 11:48
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相关行业。
  责任单位:卫生(食安办)、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粮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
  三、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十)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食品安全各环节日常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提高监督检查覆盖率,加大监督检测频次,逐步做到对被监管对象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综合运用执法抽检、市场巡查、突击暗访等手段,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治力度。各级食品安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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