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1-16 11:48
皖政〔2012〕1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10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食品安全责任
(一)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