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15 09:42
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技术评审,并提出综合评审意见,报送农业农村部。
初步技术评审认为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评审中心应当向申请人一次性提出补充资料要求,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应当在13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全部资料。申请人补充资料后,如不需要申请人再补充新的技术资料,仅需要对申报资料进行解释说明的,评审中心通知申请人在4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解释说明。评审中心认为存在实质性缺陷无法补正的,不再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基于已有申报资料做出不予批准的建议。
第四十六条 经初步技术评审认为符合规定或基本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