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15 09:4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注册工作,我局组织修订了《兽药注册办法》,现形成《兽药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附后)。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0年7月14日
兽药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兽药注册行为,保证兽药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注册及监督管理活动,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