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0-07-07 09:16
生健康委;Ⅱ级预警:自治区卫生健康委;Ⅲ级预警:盟市卫生健康委;Ⅳ级预警: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
  3.2.2 预警分级
  Ⅰ级预警:发生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重大鼠疫疫情(Ⅱ级)时启动Ⅰ级预警。
  Ⅱ级预警:发生较大鼠疫疫情(Ⅲ级)时启动Ⅱ级预警。
  Ⅲ级预警:发生一般鼠疫疫情(Ⅳ级)时启动Ⅲ级预警。
  Ⅳ级预警:发生动物鼠疫疫情(Ⅴ级)时启动Ⅳ级预警。
  3.2.3 发布对象
  Ⅰ级预警: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发布对象。
  Ⅱ级预警:
  (1)向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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