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0-07-07 09:16
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落实消毒、医院感染管理和个人防护等措施;做好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并及时报告和处置;做好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做好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
  2.2.6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
  负责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鼠疫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7 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的职责
  按照2.2.1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鼠疫专家咨询组
  2.3.1 鼠疫专家咨询组组成
  当发生人间疫情,启动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时,须成立鼠疫专家咨询组。自治区综合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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