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日期:2020-05-07 10:17
监管。生猪由养殖场到屠宰厂 (场)、种 (仔)猪由种猪场到养殖场实行 点对点调运。推进中南区非洲猪瘟分区防控,落实中南区外生猪产品备案管理制度、省外动物及其产品入粤指定道口制度,配套完善相关指定道口检查站软硬件设施设备。健全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和车辆定位跟踪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2020年7月1日前,实现指定道口到屠宰厂 (场)的全程动态监管;2021年7月1日前,基本实现省内养殖场到屠宰厂 (场)的全程动态监管。严格运输环节查验,重点查验生猪或生猪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或兽医卫生证书)、生猪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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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