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琼农办〔2020〕63号)
日期:2020-04-14 18:05
申报,原则上每个市县可申报3个,养殖大县不超过5个,可适当向本地黑猪、文昌鸡、黑山羊等特色畜禽品种倾斜。对于部级示范场创建名单,我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分配指标数审查择优确定。

  二、时间节点安排

  (一)组织申报。4月底前,各市县符合示范场创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自愿原则向辖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见方案中附件1),所在市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材料审核表(见方案中附件2)进行初审。5月10日前,由市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行文,并附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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