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严格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0年04月14日 )
日期:2020-04-14 18:03
度,对违法违规运猪车辆取消备案。

  (四)加强生猪调运落地接收监管。严格落实生猪跨市境调运到达目的地后有关防疫和监管要求。对入沪的种猪、仔猪,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23号)精神,执行落地24小时报告制度,对于未履行报告义务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严格履行跨省调运种猪隔离观察制度,经隔离观察合格方可混群饲养。对本市生猪屠宰企业重点核查两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核对产地检疫证明附具信息与实际到场情况是否相符,及时回收产地检疫证明,严防流失;严格按规程开展
6/2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9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