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14 18:03
二、进一步落实生猪调运各项监管措施
(一)加强生猪养殖场源头监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动落实辖区内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包干到场等方式,将生猪养殖场防疫监督、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行监督人员网格化管理。落实生猪养殖场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实现规模猪场全覆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认真查验销售仔猪的养殖场有关资质,督促养殖场向购买者提供仔猪生产性能指标、免疫情况等信息。要高度关注网络销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专人对各种网络平台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