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严格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0年04月14日 )
日期:2020-04-14 18:03
 二、进一步落实生猪调运各项监管措施

  (一)加强生猪养殖场源头监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动落实辖区内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包干到场等方式,将生猪养殖场防疫监督、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行监督人员网格化管理。落实生猪养殖场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实现规模猪场全覆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认真查验销售仔猪的养殖场有关资质,督促养殖场向购买者提供仔猪生产性能指标、免疫情况等信息。要高度关注网络销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专人对各种网络平台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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