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应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13 09:25
地区农畜牧产品销售,把扶贫产品采购与机关工会福利挂钩,扩大采购规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确定农畜牧产品滞销应对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处室联系人(联系方式于4月15日前报商务部),并按季度报送本地区农畜牧产品滞销应对工作情况。如出现大范围农畜牧产品滞销情况,请及时报告商务部,并通过有关信息平台发布滞销信息。各地扶贫部门要按照关于扶贫产品销售数据统计监测的有 关要求,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有关平台和渠道采购、销售扶贫产品的相关数据,定期报送国务院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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