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08 09:18
机制,完善应急物资和经费保障。督促养殖场履行防疫主体责任,签订动物防疫承诺书,建立健全生物安全体系。
(六)坚持完善现行各项关键防控措施。加强监督巡查和执法监管,严禁餐厨剩余物养猪。严格实行生猪屠宰环节1110制度和非洲猪瘟自检及驻场兽医检疫两项制度,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制度化、常态化推进防疫清洗消毒活动,持续净化养殖环境,降低疫病传播风险。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启用全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系统,到2020年6月底前完成车辆备案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建立供粤生猪屠宰企业和指定道口相关管理制度,推动中南运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