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0-04-08 09:18
实施范围,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七、加强行政服务事项监管
  (二十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好取消和委托下放的畜牧兽医管理相关事项。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要求,做好畜牧兽医、饲料、兽药相关事项的衔接工作,加大对取消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各地市对省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承接运行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21/3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21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