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1-14 09:29
企业所有记录管理应由执行人和负责人签名。记录应以真实、及时、填写规范为原则,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时应由更改人签名确认。
11.8.2 所有生产和质量管理记录应由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已确定该作业是否符合规范;检查中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11.8.3 质量管理记录应以提供正确的判断或可追溯为依据。
11.8.4 所有记录按《食品安全法》的相应要求保存。
12 标识
预包装速冻食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速冻食品的温度测量方法
A.1 目的
A.1.1 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