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冻食品生产管理规范 SB/T 10699—2012
日期:2012-11-14 09:29
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冷库温度应与贮存的速冻食品温度要求相适应。
  11.5.3 冷库应有温度记录,存放的物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速冻食品温度的检测方法见附录A的规定。
  11.5.4 冷库出货顺序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对外观品质进行检查。出现包装破损等有可能发生质量变化的冷冻食品,应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货。
  11.5.5 成品应有存量记录,成品出库应作出货记录,内容包括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生问题时可迅速追溯。
  11.5.6 冷库不应贮存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以及可能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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