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冻食品生产管理规范 SB/T 10699—2012
日期:2012-11-14 09:29

  11.4.1 详细制定原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采样方法,采样场所注意事项、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的判定、样品的储存、留样等有关事项的操作标准及记录样式,并确保严格执行。
  11.4.2 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代为检验本企业无法检测的项目。
  11.4.3 检验计划实施过程和有必要重新检验时取样的有关事项,以及不合格品处理事项应有专人负责。
  11.4.4 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生产部门、仓库部门通报检验结果等有关事项。
  11.5 贮存
  11.5.1 原料、辅料贮存应防潮防霉,并分类明码存放。
  11.5.2 成品冷库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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