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1-14 09:25
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4.1.3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检验有1项不符合规定要求,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并且不应复检。
7.4.2 型式检验判定和复检
7.4.2.1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7.4.2.2 型式检验项目如有3项以下(含3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除外)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可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1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4.2.3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