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藏调制食品 SB/T 10648—2012
日期:2012-11-14 09:25
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项目:5.2、5.3、5.4和5.5所规定的项目。
  7.3 组批及抽样
  以同一天、同一班次、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以销售包装计,从成品中随机按3%抽取检验,且不少于10包。
  7.4 判定规则
  7.4.1 出厂检验判定和复检
  7.4.1.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7.4.1.2 出厂检验项目如有1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除外)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可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有1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14/2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2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