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藏调制食品 SB/T 10648—2012
日期:2012-11-14 09:25
 6.7.6 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6.8 净含量负偏差
  执行JJF 1070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标准规定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
  7.1.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熟制品应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7.2 型式检验
  7.2.1 正常生产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须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正式投产后,如原料、生产工艺有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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