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紫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3-13 09:12
(一)畜禽养殖:是指从事猪、牛、羊、鸡、鸭、鹅等家畜、家禽人工饲养的活动,不包括经批准登记的信鸽养殖及犬类等家庭宠物养殖。
  (二)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标准:生猪年出栏500头、奶牛存栏100头、肉牛年存栏100头、羊年出栏100只、蛋鸡存栏2000只、肉鸡年出栏10000只。养殖专业户标准:生猪50-499头(年出栏)、奶牛5-99头(存栏)、肉牛10-49头(年出栏)、蛋鸡500-1999只(存栏)、肉鸡2000-9999只(年出栏)。散养畜禽的农户:是指基本用于自给需要而利用宅前屋后零星饲养畜禽的农民家庭。生猪<50头(年出栏)、奶牛<5头(存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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