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关于公布实施《盐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调整及执行情况》的通知
日期:2020-03-05 13:41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盐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调整及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环土壤(2019)151号)精神,我区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35号)要求,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及其他依法应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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