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04 15:27
发展的通知》中明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根据本市实际,本市禁养区划定依据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上述两条款规定禁养区划定范围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其中,本市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依据《上海市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划定和调整专项规划》和《黄浦江上游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