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
日期:2020-03-02 10:49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重大(Ⅱ级)疫情响应
  农业农村部,以及发生疫情省份及相邻省份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启动应急指挥机构工作,实施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较大(Ⅲ级)疫情响应
  发生疫情省份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 Ⅲ级应急响应,并启动应急指挥机构工作,实施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疫情及时采取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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