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
日期:2020-03-02 10:49
生猪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2.重大(Ⅱ级)
  21天内,5个以上省份发生疫情,疫区集中连片,且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较大(Ⅲ级)
  21天内,2个以上、5个以下省份发生疫情。
  4.一般(Ⅳ 级)
  21天内,1个省份发生疫情。
  必要时,农业农村部可根据防控实际对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具体级别进行认定。
  (二)疫情预警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疫情时,由农业农村部向社会发布疫情预警。发生一般(Ⅳ 级)疫情时,农业农村部可授权相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发布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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