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加工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第二版)
日期:2020-02-21 18:57
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曾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往来史的抵蓉人员,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取得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单位出具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

  后注:《指南》建议反馈与防疫经验交流
  随疫情防控进展与企业复工情况和防控经验积累,本《指南》将持续进行更新,欢迎企业和业内专家提出进一步修改调整或补充完善建议和意见,建议反馈请按照如下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也将通过四川省肉类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搭建的肉类产业产学研合作平台肉类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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