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1-07 17:20
不得以保障本地市场名义拒绝出具跨省调运动物检疫证明;不得通过暂停动物检疫出证等方式限制生猪和生猪产品流通;不得违规收费或倒卖动物检疫证明,扰乱正常市场流通秩序。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上述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各地要高度重视当前猪价高企情况下,受高额利益驱使,屠宰环节违法犯罪行为易发高发的隐患。在政府主导下,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联动,开展生猪屠宰联合执法,落实监督举报、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持续保持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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