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07 17:20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有效防控非洲猪瘟,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生猪屠宰企业监管
(一)加快换发原生猪定点屠宰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12号公布了全国所有合法合规的生猪屠宰企业名单,未在公告内的企业一律不得再进行屠宰生产,确保应关尽关。2019年年底前,将合法合规的生猪屠宰企业相关信息纳入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与检疫出证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