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02 10:54
准从事畜禽屠宰活动,保证畜禽产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七条 鼓励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标准化屠宰,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
第二章 规划与布局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保证安全、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屠宰厂(场)设置等内容。
第九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