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26 16:23
为提高屠宰加工企业生产和带动能力,拉动养殖基地建设,促进全市肉羊肉牛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鼓励精深加工企业创建知名品牌,特制定本补贴办法。
一、屠宰企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
全市年设计屠宰能力羊2万只以上、牛1000头以上的定点屠宰企业。在上年度屠宰牛羊数量的基础上,对增量部分予以补贴。
(二)补贴标准
羊15元/只、牛100元/头。
(三)补贴程序
1.实际屠宰数量的确定。由定点屠宰企业所在地的旗县政府责成当地农牧业局牵头,经信委、商务局配合,通过现场计数,并依据收购付款票据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