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统一管理畜禽屠宰 派驻官方兽医实施检疫
日期:2019-12-17 16:59
宰,活禽交易区域应当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健全科学合理的畜禽屠宰管理制度是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山东省将实施进厂(场)查验制度、出厂(场)记录制度、质量管理规范和品质检验制度以及问题产品报告、召回制度等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制度,相关记录、凭证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屠宰环节是连接畜禽产销的关键环节,做好疫病防控对切断病毒传播链条至关重要。山东省规定向屠宰厂(场)派驻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符合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等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胴体以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加盖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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