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09 13:55
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分割产品实施检疫,并对检疫合格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施检疫标志。针对在固定的、符合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且经农业部门验收合格的低温车间内进行分割、称重和打包后的分割产品,将实行检疫申报制度。货主须在申报屠宰检疫时,同步申报分割产品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此外,《制度》明确,分割产品必须来自分割车间所在的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畜禽胴体,且胴体经检疫检验合格。
《制度》还规定,分割和打包车间内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信号须接入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