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海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日期:2019-11-28 15:58
  (三)屠宰含有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瘦肉精、禁用兽用抗生素、人用抗生素、有毒有害等物质的畜禽的;
  (四)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级消毒剂、脱毛剂和包装材料的,或者使用沥青、工业松香等有害脱毛剂脱毛的;
  (五)贩运病死畜禽、疑病畜禽、无免疫标识或未取得检疫证明的畜禽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执法部门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畜禽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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