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海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日期:2019-11-28 15:58
年。
  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畜禽产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得出厂(场)。
  第二十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级消毒剂、脱毛剂和包装材料。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沥青、工业松香等有害脱毛剂脱毛。
  第二十一条 禁止屠宰下列畜禽:
  (一)未经产地检疫或染疫的;
  (二)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三)屠宰前已经死亡的;
  (四)含有国务院农业农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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