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
日期:2019-11-06 09:29
我部将于11月中旬组织专家逐县开展复核,主要复核生猪屠宰企业资质情况、环保设施设备情况、屠宰设施设备与屠宰工艺匹配情况、动物防疫条件情况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实施情况等,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并向全国通报。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各地要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按要求配备肉品品质检验员,按规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提供代宰服务的企业要切实落实生猪入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出厂检查、无害化处理以及车辆进出场消毒等要求。对于不按规定实施肉品品质检验、代宰户直接宰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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