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
日期:2019-09-17 09:57
生猪活体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
  八是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第一责任人。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目标任务,统筹抓好工作部署、监督考核等工作。市、县(区)政府要组织落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任务,推进生猪稳产保供稳价措施落地,做好产销对接、冻肉储备等工作。各地要及时准确掌握生猪生产形势变化,定期发布市场动态信息。要加强畜牧兽医体系建设,稳定基层畜牧兽医机构队伍,保障畜牧兽医工作相关经费。
  九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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