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丹县8家屠宰企业仅一家合格!
日期:2019-07-24 09:51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农明字【2019】第20号)(以下简称两项制度)精神,南丹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1日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8家屠宰企业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已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及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屠宰企业为南丹县食品公司屠宰厂1家,其余7家屠宰企业均没有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及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两项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加强我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21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