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7-18 15:04
式等因素,分别选择规模化养殖程度高的县与散养比重大的县、主产区县与主销区县、已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县与尚未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县。
评估工作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下称动卫中心)具体实施,并给予各省(区、市)技术指导。评估县所在省(区)的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配合做好评估工作。动卫中心组建5个专家组,每组3名专家。分赴上述20县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现场评估,完成评估报告。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通知》显示,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目前已完成;现场评估阶段,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