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种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7-09 14:28
  从河南省畜牧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一部分:片猪肉》(GB/T 9959.1-2019)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加强种猪屠宰管理工作。
  加强种猪屠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不得剥皮、分割且应当明确标识
  自2019年10月1日起,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得将屠宰的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加工成无皮片猪肉,不得将种公猪、种母猪和晚阉猪的片猪肉加工成分部位分割猪肉。种公猪、种母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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