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9-03-27 10:26
伪水平。新型标志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背面样式见附件3),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加施新型标志或者继续加施原标志。

  四、变更动物检疫证明及标识监制章
  由于农业农村部组建后不再保留农业部,动物检疫证明及相关标识监制章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章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监制章,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请各省份到我部畜牧兽医局领取监制章样模。

  五、工作要求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做好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样式组织生产和使用新的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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