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3-18 11:43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联合县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18家规模化的养殖场、20多处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经营摊贩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对象涵盖全县16个乡镇街道的猪、鸡养殖场、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食品经营户,主要以饲养场所是否具有相应的饲养条件、养殖档案是否健全、病死猪处理是否规范、经营户是否具备经营主体资格、所售肉类是否具备两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