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2-19 16:32
源实施分批屠宰,每批生猪屠宰后,对暂存血液抽样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按每批10%的比例进行抽检,不足5头的全部检测。经PCR检测为阴性的,同批生猪产品方可上市销售。官方兽医对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具检疫证明(A证),并在检疫证明上注明检测方法、日期和检测结果等信息。对未经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或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一律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省内销售生猪产品的屠宰企业。生猪产品调出屠宰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供应省内市场的,需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按每批10%的比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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