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2-19 16:32
通知》(青农医〔2018〕283号)要求,加大对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的巡查力度,坚持主动查处和举报核查相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高压严打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等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屠宰行业秩序。
  四、推进生猪屠宰产业升级
  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和质量体系认证等工作,鼓励优势屠宰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合完善全产业链条,向高质量发展。不再批准年屠宰生猪产能15万头(70头/小时)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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