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9-01-21 10:01
体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第七条 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团体标准国际化。
  第二章 团体标准的制定
  第八条 社会团体应当依据其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规范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应当配备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建立具有标准化管理协调和标准研制等功能的内部工作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团体标准制定、实施的程序和要求。
  第九条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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