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出口猪血球蛋白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警示通报
日期:2018-12-26 16:47
检测和监测,凡检测结果为核酸阳性的,要立即对相关产品实施封存,对相关的原料进行追溯核查。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海关总署并通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二、提醒广大养殖场特别是供港澳活动物养殖场切实把好猪源性饲料原料安全关,对使用的猪血球蛋白粉开展非洲猪瘟病毒针对性检测,发现病毒核酸阳性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开展追溯调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没有检测条件或没有安全保障的,立即暂停使用相关原料。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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