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1-08 10:43
还有400种在欧盟食品安全监管局审查完毕之前将继续在市场流通。(EU)No 873/2012则对其他调味剂,例如用非食品原料制成的调味剂,提供了过渡性措施,以随后进行评估和授权,该法规自2012年10月22日生效适用。
为有效应对,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企业:一是及时关注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变化。在生产前,应与采购方、检验检疫部门等多方沟通,明确各出口国对食品中添加剂的种类、含量和允许使用情形的有关要求,同时密切关注各国对标签标识的相关要求,按规定如实标注各添加剂成分,最大限度地避免产品遭遇退货风险;二是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