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1-09 11:47
为了防范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强化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等监管措施,要求要高度重视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办理,并规范办理备案。
具体要求如下:
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要求
公告对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有关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1个月的过渡期限。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车辆备案工作,充分认识实施这一应急管理措施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紧紧抓住1个月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