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关于印发《贵阳市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8-27 09:59
家规定开展水分含量等相关项目检测。
  四、申报与确定
  (一)企业自愿申报。符合上述建设条件的生猪屠宰厂,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参加标准化建设,填写标准厂或示范厂申请表(见附件1),经县、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农委。
  (二)确定入围名单。省农委根据当地生猪屠宰产业发展规划和屠宰资格清理情况,拟定入围参加全国示范厂创建的屠宰厂名单。
  (三)自评材料准备。已拟定入围标准厂和示范厂创建的生猪屠宰厂按照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规范》《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验收标准》(另发)要求开展相关建设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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